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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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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游戏团队,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?
  来源:永川律师   发布时间:2024/4/2 阅览次数:55次

案情简介:20223月,赵某通过微信与钟某(某公司法定代表人)取得联系,两人达成协议:赵某作为游戏团队一员,通过打游戏赚取游戏装备钱后,与钟某按照比例结算,合作打游戏时无需各合作者在某公司规定的场所,后赵某提出退出游戏团队,要求某公司支付其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。

重庆年云律师事务所旷运浪律师、何晶律师接受某公司委托,担任其劳动仲裁阶段的委托代理人。在接受委托后,旷运浪律师、何晶律师充分分析案件事实、相关案例,统筹安排,提出如下代理方案:

分析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、赵某提交的聊天记录等证据,从确认劳动关系的实质出发,得出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打游戏,且某公司并未管理赵某,而钟某在与赵某协商合作游戏时也并不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
案件结果:

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赵某的劳动仲裁请求。

典型意义:

判断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,要从劳动关系成立的实质出发,即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5]12号)第一条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,劳动关系成立。(一)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;(二)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;(三)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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